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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19-01-28 16:11:21
所在区域:青羊区
内容描述:客人A于2019年1月22日下午4点20左右到店购买了两瓶红酒价值596并使用支付宝付款,(客人B是客人A的朋友),客人B在客人A买酒的时候进店选了一条烟价值750元,送给客人A,很快结账走人。第二天查账的时候发现客人B选的烟并没有付款,由于客人A是我们的会员,所以有联系方式,通过客人A拿到客人B的联系方式,先是发短信告知情况,对方未回复,我就打电话询问,客人B接到电话就说在忙,稍后联系,连续3天都说在忙,发短信也不予理会。28日致电,客人B觉得是我的问题造成的,挂断电话。我又短信告知情况,是他扫描我们店的二维码进行付款,不是我扫他的手机收款,由于他的朋友购物爽快,相信他们都是有素质的人,便没有核实手机付款情况。查到未付款后,才联系到他,也并没有每天骚扰他,他说我再打电话就不付款了,我就说让他直接转账给我,免得他忙,没时间来店付款。对方却说“转锤子转”就挂断电话。后续发短信也不回不理。 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属不属于调解范围,所以咨询一下,望回复。谢谢!
回复时间: 2019-03-01 09:27:33
回复内容: 对方没有付款就拿走东西,如果对方是故意不付钱拿走东西那么此行为属于盗窃,可以在公安机关立案处理,但是对方未付款是如你文上所说,是你所造成的,那么对方属于侵占行为,侵占行为立案标准一般为1万元,部分地区也要5000元,此事所涉及金额为750元,因此不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属于民事案件范畴,所以此事件是可以申请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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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19-01-14 11:53:32
所在区域:青羊区黄田坝康达社区
内容描述:同楼层的邻居将空调外机安装我家生活阳台外,空调的噪音,排风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我们两家之间有一个凹陷空间,我家的生活阳台正对该空间,左边是我家外墙和一窗,右边是邻居家外墙,邻居家的外墙上没有任何门窗,该空间只有2米宽,3米的深度,我觉得是用于我家通风采光,不存在和邻居共享之说。开发商预留了空调机位,他没有安装空调,反而改成了储物空间,却将空调外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安装在这个狭小空间。多次劝说无效,还认为两墙之间有一半的空间归他,物业劝说也无效。无奈,只好请求法律援助,希望你们能出面调解,谢谢!
回复时间: 2019-01-15 14:32:42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空调的外室机组应当尽可能地远离相邻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相对的方门窗不得小于3m或4m,空调额定制冷量不大于4.5kw的为3m,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m。若你想调解,可以到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或派出所申请调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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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18-04-10 22:05:57
所在区域:青羊区
内容描述:我于2016年10月来到成都,居住在青羊区的亲戚家中。2017年2月起,入职高新区某企业。今年4月左右,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了解到公司一直没有为我缴纳社保。经我多次反映问题,公司勉强补缴了几个月,然后告诉我之前的部分补缴不了。但是我到高新区管委会咨询了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是可以补缴的。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向社保稽核等行政部门反映过,他们说行政上处理起来过程较长,而且公司一般都留有后手,很可能最后不了了之。诉讼手段也不可能。所以我想请问,可以先在调解组织的调解下,和公司达成有约束力的和解协议吗?
回复时间: 2018-05-18 12:04:30
回复内容: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应有的义务;在实践中处理起来常常出现各种问题,正如你之前了解的,维权会有些困难;我们的建议是可以先继续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继续向社保稽核部门反应情况;当然,如果能在调解组织的调解下和公司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肯定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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