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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不放心,司法确认来定心

发布:2018-01-03 14:43   

近日,县人民法院临岐法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经临岐司法所和临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形成的一份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此举不仅增强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约束力,还赋予了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

矛盾双方互为邻居,因民间借贷问题发生纠纷,多次发生争吵。后双方在临岐司法所和临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同时,调解员考虑到双方矛盾的缘由,建议双方到县人民法院临岐法庭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


县人民法院临岐法庭接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后,立即予以审查,经核实,认定该调解协议系双方当事人出于解决纠纷目的自愿达成,代表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形式与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并且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司法确认是人民法院通过有关法律规则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使经确认的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这项制度具有“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效率高”的特点,能较好地解决诉讼带来的耗时长、费用高的问题,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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